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四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4月份天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10家企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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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6年14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四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4月份天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10家企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