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1-07-14 14:5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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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人民群众对化妆品关注度明显增高,反映化妆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案件剧增。儿童(含婴幼儿)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其生理机能不够完善,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性要求更高。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以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化妆品专柜和母婴用品专柜、母婴用品零售店、网络销售店铺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一)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情况,包括是否索取化妆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是否索取供货者资质,产品是否超过有效期;(二)所经营的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称;(三)标签标识,包括进口化妆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在检查实施中,市场监管局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设计制作了普法宣传手册和安全选购化妆品常识宣传页等材料一并发放。本次检查,共排查化妆品经营单位(者)32户次,检查化妆品产品139种,其中进口化妆品93种;发放宣传手册32份,宣传页105份。

    通过本轮检查,市场监管局掌握了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详细底数,建立了监管台账,规范了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和广告宣传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对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儿童化妆品开展抽样检验,并及时公布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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