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1-07-12 16:59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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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1/7/注销公告2021年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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