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10 15:29
来源: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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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以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见附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现将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5日)内与企业属地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联系。

    附:企业及车辆相关信息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25203680)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0/8/附件:企业及车辆相关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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