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08-09 10:20
来源: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分享到:
  •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发布机构: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索引号:57-14071-2021-00001

    • 文 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3-08-09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完善本辖区工程监管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二、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研究和创新监管模式,借助科技手段,推动工程监管标准化、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探索智能化、装备化工地。

    三、负责房屋建筑、道桥交通设施、水务工程、绿化工程、能源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落实实名制管理。

    四、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工程规划、消防、人防联合验收;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执法等相关工作。参与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有关的信访和投诉。

    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 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九、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业务科。负责政务综合协调,负责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负责考勤管理、综合保障等工作。

    二、建设服务科。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工程规划、消防、人防联合验收,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推动落实实名制管理。

    三、招投标管理科。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与服务。

    四、市场监察科。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编制建设工程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考核工作,负责牵头调查处理建设工程相关的信访和投诉。

    五、监督一科。负责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六、监督二科。负责工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七、监督三科。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四层

    办公时间:8: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高文军

    联系方式:022-252087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