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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推动经开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09:37
来源: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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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推动经开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办公室

    • 索引号:143-8352-2023-00016

    • 文 号:津开工改发〔2023〕3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3-06-05

    • 发文日期: 2023-06-06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打造经开区优质营商环境,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例会通过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推动经开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的若干措施》,请各相关部门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推动经开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的若干措施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推动经开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打造经开区优质营商环境,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为指导,聚焦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难点问题,创新精简环节、简化要件、智能化管家服务等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推动经开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泰达工改4.0”),针对经开区“一区十园”不同产业布局实行“一园一策”,激发区域发展新动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对于经开区新拿地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凡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和生态保护、技术难度复杂的,项目单位不需按原“拿地即开工”流程申请并经评估会批准,均默认采用“拿地即开工”模式,在土地招拍挂期间即可开展相关建设手续的申报,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指导,项目签订土地合同后同步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登记”,实现拿地即开工。(牵头部门:政务办)

    二、推广工业项目“用地清单制”

    对经开区工业用地类项目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由土地部门牵头在规划条件审查之后,通过“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拟供应地块提出管理控制要求和现状普查意见,与评估结果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后一并交付土地使用单位,并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牵头部门:规资局)

    三、实施分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对于经开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项目,全面实行分阶段施工图审查机制。同一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体的项目,可以单体为最小单位申报施工图审查,条件成熟一个出具审查批复一个,批复一个申报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登记一个;对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可分阶段、分系统、分单体进行审查,并分别核发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在南港工业区范围内的项目,对于不涉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内容的建设部分、设施,核发不需消防设计审查的意见书。(牵头部门:建交局、南港规建办)

    四、全面实行工业项目“桩基先行”

    以经开区工业项目为试点,全面推行“桩基先行”。对经开区范围内的普通厂房、仓库(特殊消防工程和超限高工程除外),可以选择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署施工图告知质量承诺书,全面落实项目整体发包原则,以承诺的方式办理桩基部位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基坑(槽)开挖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申请换发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政务办)

    五、小型及装修工程分类施工管理

    由质量监督部门牵头,对经开区范围内的小型及装修工程拟定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分类为限额下小型工程、一般类装饰装修工程和特殊类装饰装修工程。针对上述三种项目类型明确开工前申报流程,施工中监督部门现场管理办法以及验收后相关备案措施,形成有效的简化流程,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的闭环管理模式。(牵头部门:建管中心、南港建服中心)

    六、推行工业项目“以函代证”

    对于经开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由政务办牵头制定“容缺清单”,实行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信用承诺”的审批模式。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可按清单中内容承诺在相应时限中补齐材料,即可获取“项目前期工作函”、“施工登记函”的批复文件,先行进行开工建设,监督部门全过程介入现场监督,形成闭环管理。(牵头部门:政务办)

    七、实施工业项目分阶段联合验收

    对于经开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功能设计复杂的项目除外),同一工规证上存在多个单体的,凡满足形成独立、完整使用功能,有独立分隔区域、出入通道和独立的设备系统的项目,经规划、消防、质量监督部门启动“专家评估会”并通过后,可以单体为最小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先行投入使用或进行二次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待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后,一并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同时对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再优化,研究实施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一并进件、有序衔接,不动产登记等有关单位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牵头部门:建管中心、南港建服中心)

    八、工业项目拿地前“协议即进场”

    对于经开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全面实行“协议即进场”,在土地成交后,建设单位可向规资部门申请并签订提前进场的“协议书”,先行进场开展前期测绘、勘察等工作。(牵头部门:规资局)

    九、特殊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图“两审合一”

    在南港工业区范围内,由消防设计审查部门牵头拟定消防设计审查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消防设计工程审查纳入到施工图审查环节中,实现“两审合一”。 对于单纯房建类的特殊建设工程,依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内容,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即可核发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对于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由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统筹,分别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咨询单位,按照分工,协同开展施工图审查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两审”均合格后,分别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意见;对于非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的各自行业内监管的项目,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牵头部门:南港规建局)

    十、推出工业项目定制化“联合交底”服务

    全面推行新购置土地的工业项目“联合交底”服务。“项目管家”根据各招商部门推送的项目信息,在项目签署招商协议后或土地招拍挂前,为其提供“联合交底”服务,包括邀请各审批部门专家,各相关园区能源公司召开交底会,综合研判项目情况、能源需求、施工现场情况等,一次性告知项目所需办理的事项,收集企业问题并给出可实施的解决办法;“管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各部门服务结果量身定制场景化建设指南,并根据项目方预期施工进度为其倒排工期。(牵头部门:政务办)

    十一、“专家+双管家”全生命周期代办服务

    创新“专家首问负责+双管家7*24小时服务”的代办机制,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充分利用经开区现有政务服务资源,由各相关审批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政务办和招商部门组建“双管家”团队,负责全流程跟踪项目进程,协助项目方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协调推进审批进程,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VIP服务,帮助项目提速增效,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责任部门:政务办)

    十二、创新效能管理系统提供智能审批服务

    对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全事项整合,按照效能监管部门、业务审批部门工作职责,以项目为主线,从多个维度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在线监管,建设“项目服务效能管理平台”。通过深化与各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强化项目信息关联,实现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节点效能监督分析,为定制式审批提供系统支撑,为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提质增效。(责任部门:政务办)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天津经开区推出的“泰达工改4.0”快批快办12条举措

    https://www.teda.gov.cn/contents/3958/215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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