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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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6 09:20
来源: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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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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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2-01-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坚持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一年来,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部门职责,实施动态管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种形式参加各部门开展的专题培训及交流。同时,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位基本信息、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传真等信息,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及管委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妥善做好答复。及时更新受理场所联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征求意见,保质保量提供相关情况,并按时反馈。依法依规答复公众申请,全区年度答复公众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为兼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新时代如何适应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有待加强。

    2022年,我中心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新区和管委会组织的培训,请求电话指导做好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营造更加开放透明、民众参与、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强化学习落实。继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国家和市政府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相关制度,学懂弄通,细化措施,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信息发布。及时公布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信息,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回应,反馈群众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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