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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寓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11:14
来源: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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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寓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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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2-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公寓管理中心按照新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一把手亲自抓政务信息公开,综合部负责具体落实,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 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强化督促监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肃纪律,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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