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洪水春与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津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40440号仲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0月9日上午09:00开庭审理洪水春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楼劳动仲裁,联系电话:022-25201983)。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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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洪水春与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津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40440号仲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0月9日上午09:00开庭审理洪水春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楼劳动仲裁,联系电话:022-25201983)。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