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7MPW003Q):
你单位职工刘建新(身份证号:130321********0619)于2025年10月21日向我委提出确认停工留薪期鉴定申请, 我委于2025年10月23日作出编号为S112019120250722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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