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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华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2 11:0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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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7MPW003Q):

你单位职工刘建新(身份证号:130321********0619)于2025年11月04日向我委提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我委于2025年11月20日作出编号为S212019120251081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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