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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苑建筑(天津)有限公司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11:19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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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苑建筑(天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7F01CXX):

你单位职工葛高法(身份证号:320823********2439)于2026年05月07日向我委提出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我委于2026年05月07日作出编号为S112019120251507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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