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再生资源产业科技(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李佳蕊诉你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40544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6年8月10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5层,联系电话022-25204073。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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