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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海雅、孙佰禄、黄昀巍、钟明琴、李海洋、刘双宁诉诺诚海洋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41057-41062号)开庭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2 15:17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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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海洋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齐海雅、孙佰禄、黄昀巍、钟明琴、李海洋、刘双宁与你公司计时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津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41057-41062号仲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1月30日上午09:00开庭审理齐海雅、孙佰禄、黄昀巍、钟明琴、李海洋、刘双宁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楼劳动仲裁,联系电话:022-25201983)。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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