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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3-02-08 14:43
来源: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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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2022年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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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3-02-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坚持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一年来,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部门职责,实施动态管理。2022年,运管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种形式参加各部门开展的专题培训及交流。同时,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位基本信息、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传真等信息,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范围与不得发布内容,规范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三)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妥善做好答复。及时更新受理场所联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征求意见,保质保量提供相关情况,并按时反馈。依法依规答复公众申请。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2023年,运管中心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公开方式,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在更有力度、更有宽度、更有深度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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