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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1 16:58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有关单位:

    按照滨海新区发改委通知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通知》中认定方向和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编制《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17:30前将《申请报告》及其附件(电子版)报送至发改局节能科邮箱liuq@teda.gov.cn。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联系人:刘茜,联系方式:25202140、15822367799)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7/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7/附件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7/附件3.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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