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滨海新区发改委通知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通知》中认定方向和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编制《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17:30前将《申请报告》及其附件(电子版)报送至发改局节能科邮箱liuq@teda.gov.cn。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联系人:刘茜,联系方式:25202140、15822367799)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