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本区域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6日(星期五)17:00前将实施方案(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发改局节能科(宝信大厦30层)。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
2.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联系人:刘茜,联系方式:15822367799、25202140)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