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关于近期经开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核查情况的函》,中易汇海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责令整改到期后仍未完成整改,违反了《区住房建设委关于开展滨海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审批监管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办拟决定撤销上述单位持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2021年7月6日起,我办先后通过直接通知、EMS邮寄的方式向上述单位送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现将上述单位的《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见附件2)再以公告方式送达。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6号MSD-A1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2-25208567;022-25208080)
特此公告。
附件:1.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2.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