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请有申报项目的单位于8月20日前通过系统平台进行申报,市工信局将按要求初审后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管协调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联系人:董洁 联系方式:25201030)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请有申报项目的单位于8月20日前通过系统平台进行申报,市工信局将按要求初审后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管协调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联系人:董洁 联系方式:25201030)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