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泰华燃气有限公司、中油(天津)南港工业区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今冬明春天然气购进价格实际情况,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为做好2021-2022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工作,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今冬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3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今冬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355号)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