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其他信息

“泰划算”消费券使用规则来了!第二批50万8日开抢!

发布日期:2021-11-02 09:16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天津经开区于2021年11月1日至12月底举办第二届“泰划算”消费购物季活动。首批电子消费券已于今天上午10:00发放,小伙伴们参加的热情极高,首批价值90万元的2.25万张消费券,仅37分钟就被抢空啦。

    抢到首批券的小伙伴们看过来!使用规则和方法来啦!

    消费券有效期:

    首批大型商超电子消费券的核销周期为2021年11月1日上午10:00至11月14日24:00。领券后,有效期为14天,未使用自动失效。

    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券适用于滨海万达广场、永旺梦乐城、K11(含京东七鲜),金元宝滨海国际购物中心、滨海文化中心、于家堡宝龙广场(含京东七鲜)、滨海伊势丹、鸿泰千佰汇、泰达生活馆等9家经开区大型购物中心和商场内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商户以及永旺超市泰达店、华润万家泰达店、人人乐超市(鸿泰千佰汇店)、永辉超市(滨海万达店)等5家大型超市。

    消费券查看和使用方法:

    1、消费者点击活动链接,进入活动界面点击中奖记录查看中奖消费券;

    2、中奖消费券自动转存至微信卡包的卡券里;

    3、消费者在指定商户内到店使用微信支付结账时,达到指定消费满减额度后,微信系统将自动使用消费券核减。

    注意啦!消费券有效期只有14天,赶快用起来!

    没有抢到消费券的小伙伴们也不要太难过,第二期消费券已经在路上!11月8日10点开始发放第二期消费券,共计50万元!记得继续关注后续推文哦!

    领取消费券方法:

    如果您还不是“天津经开区一泰达”粉丝请看以下操作:

    (一)关注“天津经开区一泰达”微信公众号

    (二)点击链接,领取消费券

    如果您已经是“天津经开区一泰达”粉丝,操作如下:

    (一)在后台回复关键字“消费券”并点击链接

    (二)进入活动页面领取电子消费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