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其他信息

经开区开展 “规范、安全、文明骑行” 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5-01 09:26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4月28日,天津经开区安委会联合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药明康德集团、天津经开区公寓管理中心共同开展了“规范、安全、文明骑行”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活动中,公安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为企业职工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特别强调了非机动车骑行者的道路行车规范和交通管理规定,号召广大企业员工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宣传活动后,天津经开区安委办、公安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以及天津经开区公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为企业职工发放安全头盔,以实际行动倡导规范骑行,安全骑行。

    根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市民骑行非机动车,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不得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或者使用遮雨(阳)棚,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