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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措并举 天津经开区发出首张“桩基部位施工函”

发布日期:2024-01-11 09:12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近日,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天津经开区顺利取得“桩基部位施工函”,标志着该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这是“泰达工改4.0”快批快办12条改革措施自去年6月正式落地实施以来,天津经开区同时运用“工业项目以函代证”和“分阶段施工许可”两项措施,发出的首张项目“桩基部位施工函”,不仅为项目开工节省了近三个月的时间,也为同类型项目探索出了压缩审批时间的新途径。

    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信息报送阶段即提出了亟需开工的需求,针对企业诉求,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项目管家”主动联系建设单位问询项目情况,为该项目规划出了一条高效便捷的审批路径。

    经“项目管家"团队分析,该项目同时符合“泰达工改4.0中的“工业项目以函代证"和“分阶段施工许可"两项举措适用条件。在原有审批模式下,工业项目必须完成整体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方可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而“桩基先行"改革举措允许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桩基工程、地下工程(不含桩基)、士0.000以上工程等分阶段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在办理桩基施工许可证“时,图审合格证〞手续只需出具〞桩基部位证〞即可,确保项目可以在进行桩基部位施工作业的同时,继续完成整体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满足了工业项目赶工期、抢时间的需求。

    “以函代证”改革举措则是允许工业项目以“信用承诺”方式核发“施工登记函”,以“施工登记函” 暂时代替“施工许可证”,容缺后补。项目取得“施工登记函”后,即可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前补齐相关手续,换取正式的“施工许可证”。

    此次两项改革措施叠加运用后,该扩建项目可用“规划预审意见函”代替“工程规划许可证”,先行取得桩基部位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政务服务办凭此证书为项目核发“桩基部位施工函”,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帮助企业降低时间和人力成本,为企业尽早开工,尽快建成投产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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