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1-07 19:58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自贸区创新局:

    民革提出的“关于打造全国重要国际离岸贸易中心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目前,离岸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业态,已成为各地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地区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8月,我委金融局委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下称商务部研究院)进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北方离岸贸易创新试验区可行性研究项目》课题研究。2021年2月商务部研究院向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财经委员办公室、国务院主要部委以及天津市政府报送内参,3月商务部研究院同我委共同前往海南自贸区调研。2021年7月,经过不断的论证、修改、总结,该课题正式结题。

    2021年2月28日,国勋市长召开我市发展离岸贸易和离岸金融的工作会议,做出了工作部署。2021年8月,市金融局、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跨境贸易业态发展的若干措施》及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跨境贸易业态发展。截至目前,市金融局已牵头召开四次工作会议,推动全市40余家企业加入跨境贸易业态自律机制。

    我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及跨国公司子公司多为生产型企业而非资源配置决策中心,无法自主确定商品定价、拓展销售渠道等,其在集团全球产业链布局中处于较弱势位置。2019-2020年经开区开展离岸贸易的企业较少,全部为偶发非常规业务,金额从几万美元到千万美元不等。基于外管局对离岸业务强监管态势以及银行在实操过程对业务真实性的审核难度,在加上缺乏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导致该类业务需求得不到有效释放,有迫切需求的企业往往把业务转移到上海自贸区或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完成。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内外各地区先进做法,下一步我区拟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工作推动:

    第一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搭建符合离岸贸易创新所需的功能载体。开展此项创新的核心是真实性贸易核查,参照国际及上海、海南经验,搭建离岸贸易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区块链、智能交叉验证等科技手段,服务离岸贸易企业,满足监管部门要求。

    第二是探索离岸贸易可复制推广的产业模式。对于我区生产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及跨国公司子公司,应制定个性化政策,推动企业提升自身产业链位置,使其具备开展离岸贸易的潜在场景。对于我区专业的大型贸易公司,探索其在现有资源渠道的基础上可否开展集采模式的离岸贸易业务。特别是结合我区央国企贸易板块、类金融板块资源,未来进一步加大招商项目引入力度,尽快吸引一批从事新型国际贸易的企业聚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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