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备案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要求进行年检
2.属于自由出口,即未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技术
3.具有外贸经营资格
四、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数据表(初审后打印)
3.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4.银行收汇凭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境外公司有效注册证明)
7.依据合同内容,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均加盖企业公章(合同加盖骑缝章)
注:技术出口经营者在技术出口合同实际收汇后15天内,逐笔填报合同实际执行额,执行一笔,填报一笔。
登录商务部技术出口信息管理系统,找到已收汇的合同,点击“录入”,按照数据表中“售付汇记录”填入相应信息。
技术出口合同变更申请材料
1.延长合同有效期
(1)技术出口合同到期前6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2)双方延期协议(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3)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4)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复印件
(5)书面延期申请
2.追加合同金额
(1)书面申请(先分析末次登记及收汇情况,再写明本次需要增加的合同金额及阶段)
(2)发票
(3)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4)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合同加盖骑缝章)
五、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六、办理时间
夏季(3.16—11.14)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11.15—次年3.15)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国务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022-65817825 022-25208916
八、办理流程
1.登录
http://jsjcknew.fwmys.mofcom.gov.cn/tecimpcorp/corplogin.html,网上报送基本信息,注册开通,即可登录技术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登录商务部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自由类合同录入进行网上合同录入,填表方法请详见“填表说明”。
3.提交后请注意查看“预览打印申请表”中的审核说明,按照审核说明要求修改或打印,修改后的表格将合同状态栏选为“申请”再次提交。待准予打印时打印申请表、数据表并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准备报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