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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出口合同登记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10 09:55 来源:贸易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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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技术出口合同登记指南

发布机构: 贸易发展局

  • 索引号:48-6902-2021-00003

  • 文 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4-09-10

一、事项名称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备案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要求进行年检

2.属于自由出口,即未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技术

3.具有外贸经营资格

四、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数据表(初审后打印)

3.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4.银行收汇凭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境外公司有效注册证明)

7.依据合同内容,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均加盖企业公章(合同加盖骑缝章)

注:技术出口经营者在技术出口合同实际收汇后15天内,逐笔填报合同实际执行额,执行一笔,填报一笔。

登录商务部技术出口信息管理系统,找到已收汇的合同,点击“录入”,按照数据表中“售付汇记录”填入相应信息。

技术出口合同变更申请材料

1.延长合同有效期

(1)技术出口合同到期前6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2)双方延期协议(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3)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4)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复印件

(5)书面延期申请

2.追加合同金额

(1)书面申请(先分析末次登记及收汇情况,再写明本次需要增加的合同金额及阶段)

(2)发票

(3)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文合同需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4)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合同加盖骑缝章)

五、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六、办理时间

     夏季(3.16—11.14)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11.15—次年3.15)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国务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022-65817825 022-25208916

八、办理流程

1.登录

http://jsjcknew.fwmys.mofcom.gov.cn/tecimpcorp/corplogin.html,网上报送基本信息,注册开通,即可登录技术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登录商务部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自由类合同录入进行网上合同录入,填表方法请详见“填表说明”。

3.提交后请注意查看“预览打印申请表”中的审核说明,按照审核说明要求修改或打印,修改后的表格将合同状态栏选为“申请”再次提交。待准予打印时打印申请表、数据表并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准备报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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