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5日法治日报报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通讯员 刘贝贝
12月11日,天津市首个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签发,成功办理签注的市民林先生因学习交流需频繁往返港澳地区,此次办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后,他可以在3年内不限次数在津、港、澳三地往返,每次可以停留30天。
随着国家移民管理局10项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在天津市落地实施,自11月5日起,天津市实施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在天津市工作的内地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凭人才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等出具的有关人才证明,申请办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往来香港或澳门人才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真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服务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主动与天津市相关人才主管部门、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征询意见并建立机制。为使更多人才了解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在天津落地实施的情况,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便利,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会同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积极走访,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专业特长人员进行政策推介。
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天津自贸试验区离岸创新创业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汇集了很多像林先生一样在各领域有突出专长的优秀人才,已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发展的重要选择,相信利好出入境政策落地,可以进一步增加天津吸引人才的软实力,也会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用足用好政策,为进一步促进津港澳人才便捷流动,助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