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下降0.3%,同比上涨0.1%。1月至5月CPI累计与上年同期持平。
与4月相比,5月我市食品价格下降1.1%。受气温升高、货源产地转换等因素影响,鲜菜、鲜果和鸡蛋价格均有所下降,分别降低10.1%、2.7%和1.0%;我市进入海洋休渔期后,海鲜货源减少,水产品价格上涨了3.9%;牛肉、猪肉价格上涨了2.9%和0.6%。在非食品中,由于小长假居民旅游出行增多,宾馆住宿、旅行社收费价格分别上涨8.4%和1.9%;受国际油价和金价传导作用影响,柴油、汽油价格分别下降了4.1%和3.9%,铂金饰品、金饰品价格分别上涨8.2%和2.3%;燃油小汽车、新能源小汽车价格分别下降1.2%和1.0%。
与去年同期相比,5月我市食品烟酒类价格下降0.1%。除此之外,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和衣着价格分别上涨9.6%、2.3%和2.1%,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8%、0.3%,交通通信、医疗保健价格下降5.4%和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