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3月9日9时起开放“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评价服务系统),启动2026年度猎豹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意愿参评企业须在完成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按照《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和政策解读要求,登录评价服务系统(https://lb.tten.cn)或科服网(https://www.tten.cn)的“企业评价”栏目,在线填写、提交评价信息和佐证材料。
二、请2025年度通过评价的250家猎豹企业(以下简称2025年猎豹企业),在完成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按照《天津市猎豹企业评价办法》和政策解读要求,及时通过评价服务系统完成年度信息更新。有意愿承担本年度“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2025年猎豹企业,需在本通知第四条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信息更新审核;没有在9月30日前通过信息更新审核的,市科技局将取消其入库登记编号和证书。
三、评价服务系统已经嵌入了企业知识产权、获得科技奖励等部分信息数据。企业在填报时,请首先从系统中自动获取相关数据,系统中没有嵌入的数据,请企业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
1. 评价申报、信息更新提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7:00;
2. 信息审核、现场调查截止时间:7月21日18:00;
3. 公示时间:7月22日;
4. 公告时间:7月31日。
五、市科技局定于3月6日9:30—11:30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7号楼二楼大报告厅组织支持企业有关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有意愿参评企业可参加培训。
六、请各区科技局、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行政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评价信息后及时予以审查,并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评价信息通过审查的,市科技局将及时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七、市科技局受理企业评价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推荐、不指定任何一家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评价申报及相关服务。企业可以自行开展评价申报工作。
八、咨询电话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