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6〕5号),现就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经济数据指标范围为2023年—2025年,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应在本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滨海新区范围内的企业。
(三)复评企业限于2027年4月前到期的天津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线上系统申报时间:2026年3月1日—2026年5月31日,企业应在申报时间段内提交申请。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6月2日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及推荐企业名单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songxp@teda.gov.cn,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于家堡宝信大厦26楼区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并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
1.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完整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企业按要求制作胶装纸质材料(附件1),提交区工信局。数据须与平台内的数据一致。
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022-63001577。企业申报期间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按提示音选6,再选6至公共服务,按要求办理。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属地部门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会同区财政部门形成推荐意见,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开展实地抽查,并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其他事项
1.在申报阶段提交复评且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默认延长至公示结果公布。对复评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
2.企业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3.如企业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已认定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在3个月内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不再符合认定、评价条件或未及时更新报备情况的,取消其复评资格。
4.企业应对照认定标准(附件4),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无需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若发现为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申报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相关资质,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申请;涉及推荐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及时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5.各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支撑单位将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应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
6.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制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
联系人:宋秀平; 联系电话:022-2520166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