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开区参保企业及职工:
为全面落实天津市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支持制造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减轻企业和职工社保缴费压力,现就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与制造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重点群体人员可以申领补贴。
行业类型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国统字〔2019〕44号)。
(一)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
2025年、2026年在我国境内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由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数据中的人员,且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查询方式:可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进行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查询。具体途径为“找服务”—“个人”—“就业援助服务”—“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查询”。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且达到180天的人员。
查询方式:居住地所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各区人社局窗口查询,或使用“天津人力社保”App—“个人失业登记查询”进行查询。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等)批准或授权批准的人员。查询方式:“防返贫监测”App。
按照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25%给予职工本人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
(一)职工个人申报材料
1.《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个人申请)》,需提供本人签字后的PDF版及Word版电子文件。
2.身份证明材料
(1)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确认身份即可申报,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关批准证明材料或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身份信息截图。
3.职工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确认表》
2.《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企业申请)》
3.《中小微企业划型承诺书》
4.职工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5.身份证明材料
(1)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确认身份即可申报,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关批准证明材料或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身份信息截图。
个人申报: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找服务”——“个人”——“就业援助服务”——“职工个人社保补贴个人申报”。
企业代报: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找服务”——“法人”——“就业援助服务”——“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补贴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职工尽快准备材料申报,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2-25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