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天津经开区防汛办公室关于2026年下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4 16:14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指统一部署,并结合区域水情及天气情况,天津经开区防汛办定于9月15日24时起防汛转入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近年来经开区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时空分布不确定性增大,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持续关注汛后天气动态,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抓好各项应对突发性天气防御措施,继续做好防汛防洪和应急排水工作,确保区域防汛安全。

二、涉水、沿海各部门要常态化加强对河道、水库、野外积水深坑等危险水域巡查,及时劝离制止游玩戏水、垂钓等危险行为,针对重点水域、亲水平台、渔港码头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巡查管控,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各物资管理单位下汛之后要及时补充消耗物资,检修抢险机械设备,继续做好设备养护、调用物资归还、前置物资管理等工作。

四、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汛后工作检查、复盘总结,剖析汛期防范应对过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提前谋划改进提升措施,形成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2026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