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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重点用能单位2022年能源审计情况和下达2023年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0 11:17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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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合理使用能源,现通报我区重点用能单位2022年能源审计情况,并下达2023年能源审计计划。

一、2022年能源审计情况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的函》要求,我区积极组织专业机构对2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审核工作。其中1家单位因有正当理由未实施能源审计,其余22家单位均按时提交能源审计报告并通过审核(附件1)。

已提交能源审计报告的22家单位,应积极落实能源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在1个能源审计周期(3年)内,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二、2023年能源审计计划

按照《计划内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附件3),请名单内23家重点用能单位(附件2)以2022年为审计期,实施能源审计,必要时进行能源效率检测,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告(盖章版)报送至发改局(邮箱:yuef@teda.gov.cn)。

联系人:岳帆  联系电话:25201016


附件:1.2022年完成能源审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计划名单

3.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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