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启用新增移动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移动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启用时间拟定于2024年9月25日。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