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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国企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7 09:07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新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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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根据工作需要,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二级企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企业简介

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十余年来,公司始终履行国有企业的责任与担当,承担着滨海新区于家堡片区的整体规划、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等职责,开放包容、兼容并蓄。目前,新金融公司积极探索新能源、新经济、新业态的孵化及培育复合型的发展道路,全力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5月,是一家以整合特殊资产、协同创新发展为主旨,通过提供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资源、提升资产周转效率等服务,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目标的专门公司。主要业务方向包括以投资人和管理人身份实现不良资产投资、托管、优化、处置以及企业改革重整重组咨询服务等。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说明)。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新金融公司系统在职职工及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如隐瞒报考,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在各级招录工作中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精神病史的;

7.身体因患疾病处于医疗期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两轮)—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二)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23日9:00—2024年12月2日17:00。

2.查询和报名网址:泰达人才网(网址:http://www.tedahr.com)

3.相关事项说明:报名人员报名提交成功后不能修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网上报名需先申请账号填写个人简历信息,个人信息填写无误者再申请报考岗位;在报考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报考岗位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

报名人员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后上传;

(2)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电子扫描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电子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持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电子扫描件(如就失业证、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

(6)与应聘本岗位相关的其他文件电子扫描件。

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不得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未及时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报名网站公告和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能力测试。

(五)资格复审

考生提交报名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如发现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报名网站公告和短信通知为准。

(六)面试

进入首轮面试、第二轮面试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以报名网站公告和短信通知为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天津泰达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需要被考察人提供政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递补

笔试后各环节工作中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人选空缺,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和报名人员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三)报名后各环节实际执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报名网站、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通信通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五)咨询电话

1.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022)25295962、25295980、25295966、25295905、25295914、25274202

2.政策咨询电话:

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22)6689072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22)6689073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六、附件

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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