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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17:04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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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企业评价时间安排: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30日启动(原则上自7月起每月公示一次),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全市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二)企业参评流程: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三)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市科技局将在每批次公示前组织各区科技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四)对入库企业进行集中抽查:市科技局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组织各区科技局、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行政部门、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五)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前建议先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信用情况。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王俊:022-66878957;尹伊健:022-66878911 

热线电话:022-25231111

系统支持电话: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账号事宜: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天津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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