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现就第八批开放档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馆藏1999年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各单位共12个全宗单位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环保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共计388件。
二、查阅方式和注意事项
1.单位和个人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等有效身份证明,经本馆同意,办理查档登记手续后可查阅利用本馆已开放档案。
2.港澳台同胞、外国组织和个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部门介绍信,向本馆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查阅利用本馆已开放档案。
3.单位和个人利用开放档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查阅时间及地点
1.查阅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查阅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
3.咨询电话:022-25203266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