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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经开区市场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 16:18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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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5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 年报如何填报 

报送方式一:

访问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credit.scj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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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年度报告自主申报”—年报申报,通过“企业联络员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完成身份认证,报送公示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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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注册并登录天津市综合认证服务平台,报送公示年报。

报送方式二:

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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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色服务”里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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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数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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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办理地点”后点击“确定”,显示“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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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数据填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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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市场监管年报”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入填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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