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5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 年报如何填报 ■
报送方式一:
访问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credit.scjg.tj.gov.cn)


选择“年度报告自主申报”—年报申报,通过“企业联络员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完成身份认证,报送公示年报。


或者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注册并登录天津市综合认证服务平台,报送公示年报。
报送方式二:
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tj.gov.cn)

在“特色服务”里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

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数据填报”。

选择“办理地点”后点击“确定”,显示“办事指南”。

进入数据填报页面。

企业选择“市场监管年报”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入填报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