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09:38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分享到:
  • 各基层工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对党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全面总结。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了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和职责,彰显了工会组织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将滨海新区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引》的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前,全国厂开办制定出台《指引》,是工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生动实践;是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是着力落实制度要求,确保严格规范执行《指引》。各基层工会要将落实《指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结合企业实际细化落实《指引》要求,规范职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职代会会议制度,确保严格规范执行《指引》。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指引》落地落实。各基层工会要将职代会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列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范畴,使有关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并通过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职工群众认可满意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指引》落地落实。

    同时,为企业开成、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提供有效方法和措施,经开区总工会根据企业需求和基层工会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职代会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天津经开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辅导手册》,并支持每人最高120元的职工代表培训补贴,及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保障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基层工会如在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遇到问题,也可随时向区工会权益部反馈,区工会将及时给予指导服务。

    联系人:郝老师(25203957)

    联系邮箱:jkqldgx@163.com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6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2年6月9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6/1.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的通知.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6/2.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6/3.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