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开区群团工作部(总工会、团委、妇联) 关于2023年度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7:01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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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助力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我区各级创新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效应。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津开工发〔2022〕15号)要求,经开区总工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10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经营地或注册地在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二)学习培训、管理办法、奖励激励等各项工作制度;

    (三)主要活动的文字记录、照片或视频资料;

    (四)申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成员的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和学历证书(扫描件);

    (五)申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奖励措施

    五、申报方式

    各级创新工作室采取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经开区总工会组织科(50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kqchuangxin@163.com)。

    咨询电话: 马  卓   25203941    18920289373




         天津经开区群团工作部(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3年3月3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3/3/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津开工发〔2022〕15号).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3/3/2: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3/3/3: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