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职工书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15:37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职工书屋建设,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大力倡导“爱书、读书、用书”的良好风尚,帮助园区、企业提升基层职工学习环境,促进区域职工文化发展,结合基层工会书屋建设需求,参照滨海新区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2023年基层职工书屋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职工书屋建设,促进区域职工文化发展,现结合基层工会书屋建设需求,参照滨海新区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经开区基层职工书屋建设,对新建、扩建职工书屋的基层工会进行资金补助及职工书屋授牌。
二、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时间:9月4日-9月15日
申请费用时间:9月18日-9月22日
三、申请条件
(一)工会关系隶属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二)所在单位按照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有关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三)职工书屋达到“五有”标准,即有房屋场地、有基本设施(电、暖等)、有专/兼职人员管理、有规章制度、有资金投入。
(四)有计划的开展阅读相关活动,有读书社团的优先。
四、项目支持
(一)职工书屋建设
1.新建、扩建职工书屋的基层工会可申请职工书屋支持金,可购买图书、书架、桌椅等相关物品。
2.支持金额以具体申报企业数核定,购买物品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
3.对已认定的职工书屋进行统一授牌。
五、申报流程
(一)通过“智慧群团”平台提交申请表,纸质版送到经开区总工会宣教科,经过综合审核及逐级审批后向基层工会反馈意见;
(二)书屋现场照片三到四张,可反映场地面积、藏书量、开展活动等情况;
(三)购买图书、书架、桌椅的费用以项目支持的形式划拨至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开具专用收据。
(四)支持金审批通过的企业采买后附工会专用收据、采买发票、书单、照片等材料送至经开区总工会宣教科,进行费用报销审核。
如有问题,请联系工作人员。
联系人:田胜南
联系方式:022-25203966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团工作部(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