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天津经开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1:17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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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各基层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在积极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这个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分享经验,激励创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团工作部(总工会、团委、妇联)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组织及先进个人,现就我区推荐候选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经开区模范职工之家。评选对象为已建立工会组织,在经开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基层工会组织。

    2.经开区模范职工小家。评选对象为已建立工会组织,在经开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分会、工会小组或生产班组。

    3.经开区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已建立工会组织,在经开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

    4.经开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已建立工会组织,在经开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且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基层工会骨干会员和兼职工会干部。一线职工数量原则上不低于60%,女性占适当比例。

    5.经开区优秀工会之友。评选对象为已建立工会组织,在经开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且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和非公有制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包括外籍人员)。

    6.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的为:正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评选申报对象。原则上已荣获相同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得重复评选表彰或命名,对工会工作有特殊贡献的除外。

    二、推荐名额

    评选表彰经开区模范职工之家15个,模范职工小家2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30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名和优秀工会之友20名。每个单位每个奖项仅限推报1个候选对象。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经开区模范职工之家

    1.思想政治引领方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领职工建功新时代。

    2.工会自身建设方面:组建和换届过程坚持“三公开三公示”原则,即推选工会会员代表的过程公开、公示;推选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过程公开、公示;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过程公开、公示。基层工会组织架构健全;工会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工作制度健全;能做到“双亮”,即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具有活动阵地,建立工会工作墙(或工会宣传栏);积极发展工会会员,对会员实行动态管理,为会员提供精准化服务;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使用公开公示,接受同级及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等。

    3.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动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运用“倾听、沟通、改善”三个一工作法,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工资增长或改善职工福利、工作环境;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完善劳动争议预警预防机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完善;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做好职工会员帮扶工作。

    4.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工会工作获得职工高度认可,评选周期内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推动职工创新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重视和不断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基层班组建设工作,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班组培训、评比等各项工作,鼓励班组创先争优,服务企业发展。推荐优秀班组积极参与区总工会的评选活动,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引导职工提升自身技能,完善人文关怀机制,稳定职工队伍,服务企业发展。

    5.职工文化建设方面: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根据职工意愿,积极组建职工社团,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提升团队的凝聚力;为职工搭建平台,积极参与区总工会的各项文化活动;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工会工作,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6.基层工会组织成立时间应在2年以上。

    (二)经开区模范职工小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工会分会、工会小组或生产班组建设规范,民主选举分会主席或小组长,评选周期内职工入会率均达到90%以上。

    3.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实行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接受职工监督,形成了浓厚的民主氛围。

    4.积极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特色突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评选周期内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能够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提升职工队伍凝聚力。

    6.职工小家建立时间应在2年以上。

    (三)经开区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原则,模范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和集体协商,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受到职工广泛信赖。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评选周期内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测评等次均应为满意。

    5.积极参与并组织职工参加区总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工会工作中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6.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

    (四)经开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圆满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热忱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五)经开区优秀工会之友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尊重劳动,尊重职工主体地位,模范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受到职工群众信赖。

    3.遵守《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重视支持所辖区域(行业)或本单位工会工作,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积极落实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支持工会依法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2024年3月18日至27日)。各基层工会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结构要求自主申报,于3月27日17:00前将以下所需材料,上传至“经开区智慧群团协同平台”(网址:http://111.30.78.81:8018)“优秀工会组织和个人”模块(填报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1.《天津经开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登记表,简要事迹200字以内(加盖工会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2.天津经开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表,主要事迹500字以内(加盖工会、单位及同级党组织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二)其他要求:申报对象为一线农民工的,须提供本人农业户籍扫描件;有其他荣誉基础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等。

    五、表彰奖励

    对荣获经开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进行表彰。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经开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称号的优秀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凡工会关系不隶属于经开区的单位、个人和集体只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

    六、先进宣传

    通过媒体、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化宣传途径,弘扬先进事迹、展现劳动者风采。

    业务咨询电话:李艳   022-25203959

    刘扬   022-25203928

    网络技术咨询:李姗姗17627883763




    天津经开区群团工作部(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3/优秀工会组织和个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