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工会关于举办开发区工会主席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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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健全开发区工会职工服务体系,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在基层工会中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师队伍,加强企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发区工会与滨海职业培训中心合作举办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培训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义
通过心理咨询课程的学习,掌握心理咨询专业知识及技能,提高心理咨询专业水平,进而在企业中给予需要帮助的职工以不同侧重、相对专业的心理疏导,缓解职工的精神压力,从而提高生活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成功处理好家庭、社会关系,从而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按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诊断技巧、心理咨询学、心理咨询学技巧等内容。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2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
3.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4.填写完整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见附件)
四、收费标准
心理咨询师三级:3800元/人
(备注:基层工会缴纳培训费为2800元/人,差额由开发区工会负担)
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证书费。
五、培训地点
天津滨海职业培训中心
六、咨询、报名
咨询联系人:曹然
联系电话:25203948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31日
报名地点:天津滨海职业培训中心208室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泰达一中斜对面)
报名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22)66217333-8063 
手 机:137526014282013年5月15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