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5 10:56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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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保障困难职工温暖过冬,欢度元旦、春节,根据区总工会总体工作部署,我们将对基层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困难职工申报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天津市本年度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线(1290元);
           2、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天津市本年度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线但低于天津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同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或突遇意外造成生活困难。
    二、困难职工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1)2016年11、12月和2017年1-10月份期间本人工资证明(2)配偶工资证明(配偶无工作的需在所在街道提供失业证明)(3)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提供今年的收入证明或养老金存折的复印件,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

           2、结婚证复印件、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本人及每个直系亲属的所在页。
           4、子女在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及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需要提供诊断证明、或残疾证明复印件。
    三、填报流程
           1、网上申报:网络申报截至11月8日。请各基层单位的困难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申报,审核通过的职工,再进行纸质材料递交。
           2、纸质材料递交:网络申报审核后显示“确认”的职工,下载打印作为附件1《2017年困难职工档案表格》加盖公司章和公司工会章,将职工的证明材料附后并盖骑缝章;将附件2《2017年底困难职工子女情况及企业帮扶情况调查表》盖工会章;
           纸质材料递交于11月30日16:00之前提交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本次摸底调查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实事求是、情况属实的原则进行界定。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琳 25203949
           2、地址:开发区黄海路6号开发区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
           3、邮箱:xu25203946@163.com , QQ:29835981

      *备注:企业如有患大病困难职工请于11月30日之前尽快提交资料申报

    开发区困难职工大病帮扶申请表-空白.xlsx

    2017年底困难职工子女情况及企业帮扶情况调查表(必填).xls

    开发区总工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