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开区总工会关于新时期 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09 14:50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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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工会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工会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抓好党政所需、社会所求、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事情,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谐发展”的主责主业,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搭建劳资沟通平台,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指引,着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总对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具体要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探索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特色模式,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为本,坚持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大局为核心,以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为己任;架起企业与职工的沟通桥梁,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谐发展、共同成长。

    (三)工作目标

    按照新时期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推进、社会协同、劳资合作、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机制建设,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体现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稳定中的更大作为。

    二、主要任务

    (一)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打造高效服务平台

    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工作是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着力点。做实做强工会法律服务工作,为来电来访职工、基层、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咨询解答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劳动争议事件发生。设置服务窗口和服务热线,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有效衔接,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法律调解工作,突出工会维护职能

    加强工会法律调解工作,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依照法律法规赋予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职责,建立区级和基层两级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不断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方式与途径,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调解工作考核标准、调解人员培训准入制度和表彰制度等,规范劳动争议调解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搭建劳资对话平台

    充分发挥集体协商促进劳资双方对话合作的重要作用。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引导基层工会增强集体协商意识,秉承求大同,存小异的理念,围绕既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又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实际诉求的方向,平等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劳动标准、福利待遇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等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集体协商能力培训,鼓励引进社会化专业人士参与集体协商。不断总结企业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优化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劳资合力共赢

    推进企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多种形式为补充的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符合非公企业特点的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权限和职能。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延伸“三个一”工作法使用功效,提升基层工会运用“倾听、沟通和改善”的工作步骤发现劳动争议隐患和协调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法律素质

    针对职工和企业受众心理,坚持解读式普法和服务式普法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公寓等活动,并加强与仲裁、法院长期合作,以“庭审观摩”以案释法等形式,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对法律理解和应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和宣传方法,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助力营造区域和谐法治氛围。

    (六)履行法律监督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适时联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劳动法律监督,推动实施事前预防化解、事中联合检查、事后督促整改机制,对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企业实施100%监督、对法律援助个案中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的企业实施100%监督。推行工会《改善劳动关系建议书》和《提请劳动监察建议书》“两书”制度,督促企业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企业管理模式等进行复盘和反思,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行为发生。

    (七)加深沟通交流协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召开区域劳动关系通报会、成果发布会等形式,实现信息共享,促使企业了解工会工作,支持工会工作,让工会工作在企业得到有效开展;通过帮助企业建立“恳谈会”、“沟通会”、“总经理接待日”等多种沟通机制,促使工会了解企业需求,加强协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体系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核心保障。成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任组长,负责总体工作部署和全面领导;总工会副主席任副组长,争取党政支持,调动各方资源,督办工作落实;权益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三个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劳动关系预防预警平台”、“劳动关系调处平台”和“劳动关系促进平台”合力作用,实现互联互通。运用“劳动关系预防预警平台”的排查监测、信息收集功能,实现劳动关系隐患预防预警,并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调解和法律援助“三位一体”劳动关系调处平台,实现劳动争议早介入、早协调、早处置。同时,通过集体协商、民主管理、普法宣传和法律监督等工作载体,发挥“劳动关系促进平台”的作用,帮助企业减少劳动争议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劳资双方和谐稳定。

    (三)强化专业队伍建设

    强化工会职业化队伍、基层调解员队伍以及专家(律师)团队等专业队伍建设,统筹三方面人员开展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提升服务职工的专业化水平,延伸服务体系、扩大社会影响,提高企业和职工满意度。

    (四)强化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依托工会、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商会等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劳动关系领域重要事项和重大劳动争议,对有关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合力促进区域和谐稳定。

    (五)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效能

    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预算,将工作内容项目化,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能。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支持,并下沉资金,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经费保障。

    (六)强化云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带来的实惠和便利,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使企业、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就可以免费享受法律咨询、法律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一键式”工会云服务。设立云服务资料库,汇总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图和表格文件等,便于企业和职工查询使用。以更加精准、更加便捷的服务,让企业、职工“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切实提升工会服务企业和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做到信息快捷共享,从源头化解劳动争议

    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企业存在不稳定因素时,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上级组织,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化解;对上级组织转发的信访件,要及时了解情况,上报协调处理结果,做到有反馈、有落实;对无法处理的不稳定事件,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寻求上级组织的指导帮助,促进事件妥善解决。上级组织要及时发布政策、法律法规信息,通报劳动关系动态等,提升基层组织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能力。通过两级组织信息互享,最大限度地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实现从源头化解劳动争议。

    (二)充分发挥区级调解组织引领作用,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两级联动调解格局

    要按照“整体规划、分级实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整合资源优势,突出区级调解组织的综合优势,发挥其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快以区级调解组织为主体,着力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畅通组织体系,实现区级、基层两级调解组织上下互通,合力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聚合力、保稳定、促发展。

    (三)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和职工共成长

    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思想引领和普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引导其承担实业报国、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提高依法用工意识,切实履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建立与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有效机制,促进企业和职工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