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港口岸大港港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1至3号液体化工泊位正式对外开放的批复》(津政函〔2021〕97号),标志着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下称渤化码头公司)3个泊位正式实现对外开放。

渤化码头公司3个液体化工泊位长度共计910米,设计通过能力780万吨,具体包括1个10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1个5万吨级液化石油气泊位和1个5万吨级液化化工泊位(可兼靠2艘5千吨级船舶)。实现开放后,大港口岸第一次拥有能够开展外贸业务的10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口岸吞吐能力和服务能力均得到大幅提升。
渤化码头实现对外开放后,大港口岸对外开放泊位达到9个,业务类型涵盖液体化工品、LNG、散杂货等货类,将为国家能源保供、渤化“两化”搬迁项目顺利投产提供口岸支撑,同时为区内企业外贸业务开展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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