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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冒名登记 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发布日期:2021-11-02 10:2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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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居民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的现象屡见不鲜,涉及被冒用于注册公司的举报案件明显增多。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家和各省市均出台了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以下简称“冒名登记”)的案件的查办工作。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办理冒名登记举报案件,惩戒冒名登记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权利和被冒用人利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依法依规尽职履责。严格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天津市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工作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案件受理、调查、征询意见、公示、告知等工作,最大限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自2021年1月至今,市场监管局已受理冒名登记案件69件,已办结42件,其中依法撤销登记66条,涉及违法企业38家。

二是建立分工科学、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力量和技术手段,在经开区党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金融、税务、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    

三是做好案件后续处理工作。案件处理完毕后,及时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中相关信息,与公安、金融、税务、司法等相关部门共享,解除信用约束措施,停止执行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

下一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重点针对企图采用虚构事实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虚假举报被冒名登记来逃避债务、偷漏税款的个人或者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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