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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除南港区域)
非特殊工程
要件清单
  • 天津市质量安全登记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申请表。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查意见。
  • 用地批准手续。
  • 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
  •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整体)、施工合同(整体)。
  •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
特殊工程
要件清单
  • 天津市质量安全登记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申请表。
  • 特殊建设工程桩基部位先行开工承诺书。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查意见。
  • 用地批准手续。
  • 桩基部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整体)、施工合同(整体)。
  •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

1、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需先行与监管部门确认。

2、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桩基开工前应办理完成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初审和安全评价审核。

3、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可办理规划审查意见,非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需先行与规划部门确认。

南港工业区
非特殊工程
要件清单
  • 天津市质量安全登记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申请表。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查意见。
  • 用地批准手续。
  • 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
  •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整体)、施工合同(整体)。
  •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
特殊工程
要件清单
  • 天津市质量安全登记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申请表。
  • 特殊建设工程桩基部位先行开工承诺书。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查意见。
  • 用地批准手续。
  • 桩基部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整体)、施工合同(整体)。
  •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

1、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桩基开工前应办理完成安全评价审核。

2、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可办理规划审查意见,非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需先行与规划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