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需先行与监管部门确认。
2、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桩基开工前应办理完成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初审和安全评价审核。
3、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可办理规划审查意见,非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需先行与规划部门确认。
1、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桩基开工前应办理完成安全评价审核。
2、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可办理规划审查意见,非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需先行与规划部门确认。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泰达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https://www.te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