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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综保区获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发布日期:2021-06-07 11:37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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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复函,批复全国7个综合保税区备案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天津泰达综合保税区位列其中。此项试点的获批将为泰达综保区内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市场业务、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供新的动力。

近年来,泰达综保区企业经营模式由“两头在外”,逐步向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变。但是,企业在面向国内市场时,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导致经营成本高于一般企业。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企业可享受综保区又一特殊政策红利:内销货物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外购货物时,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者出口退税凭证。

下阶段,自贸局将联合税务、财政、海关等部门,合力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指导区内有相关业务需求的企业用足、用好此项政策,充分发挥其效力作用,加快推动泰达综保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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