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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申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7 16:34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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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废止。对于符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的环境保护类扶持项目,请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经开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生态环境类项目)申办指南要求(见附件),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天津经开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生态环境类项目)申办指南


(联系人:王慧珍 ;联系电话:022-25201974)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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